理財e時代賬戶 - 中國工商銀行(亞洲)
「理財e時代」提供全面又簡易的一站式理財服務,讓您隨時隨地輕鬆理財,助您更有效管理財富,伴您向著理想邁進。
簡便的綜合理財服務
「理財e時代」賬戶結合儲蓄、往來存款、定期存款及投資於一身,並設綜合月結單提供賬戶概要, 讓您輕鬆處理日常的財務,個人財務狀況一目了然。服務包括:
- 港幣/人民幣/多種貨幣儲蓄
- 港幣/人民幣/美元往來存款
- 定期存款
- 投資
方便及多元化的理財渠道
- 透過網上/電話理財服務,您可隨時隨地:
- 申請各類銀行服務,例如開立定期存款、外幣買賣、轉賬、購買本票/匯票等
- 繳付各類賬單
- 查詢賬戶資料、利率、匯率等
- 無論身處中國內地或香港,中國工商銀行(亞洲)客戶均可透過「理財漫遊尊線」隨時處理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或中國工商銀行賬戶的事務,無需繳付長途電話費。
- 身處中國內地,可致電95588,然後按8字
- 身處香港,可致電218 95588,然後按8字
- 集合本行及「銀通」櫃員機的全面覆蓋網絡,您可24小時以中國工商銀行(亞洲)借記卡使用自動櫃員機的多項服務。於中國內地的中國工商銀行自動櫃員機提款更免收手續費。
專屬理財優勢
- 資金轉撥服務 – 透過預先設定的資金轉撥指示,當達到有關設定時,我們會自動為您執行指示,讓您節省時間。
- 自動撥數服務 – 當港幣/美元往來賬戶出現透支/過額情況,所需款項^將於下一個工作天內自動從有關的綜合賬戶內的港元/美元儲蓄賬戶調撥至往來存款賬戶。每日自動撥數金額最高為HK$10,000或US$1,000。
- 免退票/自動轉賬保障 – 客戶如於過去三個月的每日平均理財總值達HK$100,000或以上, 可獲高達HK$5,000的免退票/自動轉賬保障,免卻因退票或退回自動轉賬款項帶來的不便。
多項專享優惠*
經網上銀行進行投資或其他銀行交易服務 | |
證券 | 證券佣金:交易金額達HK$100萬或以上為0.1%;交易金額HK$100萬以下為0.138%(最低收費僅需HK$88) |
每月400次免費證券即時報價 | |
整額基金投資或月供基金計劃 | 認購費低至1% |
發出匯票 | 特惠手續費每張HK$64 |
一般銀行服務 | |
港幣儲蓄存款 | 港元儲蓄戶口之存款餘額達HK$100,000或以上可享額外年利率0.01% |
相關資料
^須繳付有關利息開支。
*只需於過去三個月維持HK$100,000或以上的每日平均理財總值+,即可享用以下的「理財e時代」賬戶服務及優惠,優惠須受有關條款及細則約束。
+平均理財總值包括您在本行名下的所有存款結餘及投資的市值。「理財e時代」賬戶客戶名下的所有賬戶包括單名持有賬戶和聯名賬戶。
優惠須受有關條款及細則約束。
一般條款及細則:
以上理財優惠不得與其他推廣優惠一併使用。
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有權修改有關優惠的條款及細則,或取消有關優惠。
如有任何爭議, 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權。
中英文版如有歧義,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並非本條款及細則任何一方的任何人士或實體,將不會擁有於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第623章) 下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任何部分的權利。
「理財金賬戶」/「理財 e 時代」賬戶/「綜合賬戶」 的往來戶口及儲蓄戶口的存款及不超過五年期的定期存款是符合香港的存款保障計劃保障資格的存款。
風險聲明:
人民幣產品
人民幣是目前受限制的貨幣。由於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管制,兌換或使用人民幣必須受到外匯管制和/或限制影響,所以無法保證人民幣不會發生干擾轉讓、兌換或流動性的情況。因此,投資者可能無法將人民幣轉換成其他可自由兌換的貨幣。
證券及基金
投資證券及基金涉及風險,其價格可升亦可跌,甚至可能變成毫無價值。買賣證券及基金未必一定能夠賺取利潤,反而可能會招致虧損。投資於非本土貨幣結算的基金或會受到匯率波動的影響,可能導致本金出現虧損。任何基金的過去表現並不一定可作為將來表現的指引。投資者應明白到認購、收購或購買非香港註冊之任何基金、其收益的收納及收取和其他行政事宜可能不受香港法律管轄。投資者應承擔一切有關於處理該等非香港法律管轄的投資的一切風險。
重要聲明
以上風險披露聲明不能披露所有涉及的風險。投資前應先閱讀有關產品發售文件、財務報表及相關的風險聲明,並應就本身的財務狀況及需要、投資目標及經驗,詳細考慮並決定該投資是否切合本身特定的投資需要及承受風險的能力。本行建議您應於進行交易或投資前尋求獨立的財務及專業意見,方可作出有關投資決定。本網頁所載資料並不構成招攬任何人投資於本文所述之任何產品。以上資訊由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有限公司刊發。本文內容未經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審閱。
金融糾紛調解計劃
對於銀行與客戶之間因銷售過程或處理有關交易而產生的合資格爭議(定義可參考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的金融糾紛調解中心的職權範圍),銀行須與客戶進行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程序;然而,對於有關產品的合約條款的任何爭議應由第三方服務供應商與客戶直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