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工商銀行(亞洲) | 跨境理財通
中國工商銀行(亞洲)作為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的參與銀行之一,聯同中國工商銀行(「工行」)廣東分行及深圳分行,隆重推出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服務(「跨境理財通」),建立雙向跨境理財服務創新機制,為粵港大灣區居民帶來更廣闊、更多元化的資產配置選擇及無縫投資新體驗。
實力雄厚 專業專注
中國工商銀行(亞洲)作為工行在境外的業務旗艦,以「跨境金融 首選銀行」為業務定位,以實力雄厚的工行集團作強大後盾,並結合自身專業財富管理優勢,助兩地客戶利用便利的投資平台,全面捕捉大灣區以至全球投資良機,開拓創富之路。
強大網絡 跨境團隊
工行在大灣區擁有1,200多個服務網點,配備超過3萬名專業服務人員,為大灣區個人客戶提供專業全面的金融服務。中國工商銀行(亞洲)的所有網點均設有跨境服務大使,為客戶提供專業的理財服務。此外,我們更於跨境客戶較集中的區域,包括中環皇后大道中及中港城,設立重點分行,方便跨境客戶理財。
多元化灣區個人金融產品及服務
除「跨境理財通」外,中國工商銀行(亞洲)同時提供其他多元化的灣區個人金融產品及服務,包括「灣區服務通」尊貴優先服務、「灣區置業通」、ICBC粵港澳灣區信用卡、粵港澳灣區借記卡、「工銀開薪匯」服務及工銀速匯等,以滿足客戶在跨境生活、理財、置業、消費支付、匯款等方面的需要,打造大灣區優質生活圈。請按此了解更多詳情。
「北向通」服務(適用於合資格香港居民)
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新政策突破地域限制,容許合資格香港居民透過工行購買國內的指定理財產品,享受工銀集團在全球資管市場領域上的優勢。
「跨境理財通(北向通)」服務(「北向通」服務)為香港居民提供從開戶、跨境資金匯劃、投資理財、到期/贖回時資金匯返的全流程服務。
優勢
- 分散投資:涵蓋境內大灣區市場的投資理財產品,令投資組合更多元化。
- 把握灣區機遇:把握大灣區高速發展的經濟增長機遇。
- 擴闊投資潛力:為您擴闊人民幣產品投資選擇。
- 財富穩健增值:透過「北向通」服務,工行為您提供超過130項中高至低風險指定理財產品以及公募基金產品,產品類型包括固定收益類(主要投資於債券和存款)、權益類(主要投資於股票)以及所有人民幣定期存款產品,助您穩健地將財富增值。
客戶必須持有中國工商銀行(亞洲)綜合賬戶包括人民幣儲蓄賬戶。
境內大灣區工行指位於境內大灣區9大城市(包括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及肇慶)的工行。
成功開戶後,工行將會於1-3個工作天內通過短信及手機銀行通知客戶,客戶亦可進入手機銀行內的「灣區理財通專區」進行開戶進度查詢。
注意:由工行提供的投資產品未獲香港證監會認可及相關要約文件未經香港證監會審閱,投資者應就有關要約審慎行事。
「南向通」服務(適用於合資格中國內地大灣區居民)
「跨境理財通(南向通)」服務(「南向通」服務)為居於大灣區9大城市(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及肇慶)的合資格中國內地居民,實現境內人民幣資金跨境認購香港的指定理財產品。
「南向通」服務為中國內地大灣區居民提供從開戶、跨境資金匯劃、人民幣兌換到投資理財、到期資金匯返的全套流程服務。因應個人投資目標及理財需求,客戶現可透過「南向通」服務認購由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提供的近190項合資格理財產品,包括基金、債券及不同幣種的存款,盡享多元化環球投資機遇。
基金
每隻基金均由專業的基金公司所管理,涵蓋不同資產類別、地區及行業,助您分散投資及輕鬆捕捉環球投資機會。
- 專業管理:與超過10間經驗豐富的國際基金公司合作,專業管理旗下的優質基金產品。
- 多元化選擇:資產類別多元化,包括貨幣市場、環球債券、美元債券、亞洲債券、大中華債券及平衡型基金。投資更涵蓋環球多個地區及國家,例如美國、歐洲及亞洲等,有助分散風險,建立多元化投資組合。您可以根據不同基金的投資目標、性質及風險等因素選擇合適的產品。基金亦提供不同貨幣股份類別,除港幣、美元或人民幣外,部份基金更提供歐元、澳元或加元等貨幣股份類別以供選擇。
- 定期派息:部份基金產品設有每月派息股份類別,每月定期派發現金或股份單位至有關戶口,建立穩定收入。
- 低門檻:投資金額可低至港幣100元(或其等值外幣),資金週轉更靈活。
如需了解更多,請於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智投基金導航」內自行篩選合資格的基金產品,請按此了解更多詳情。
債券
多隻合資格的債券產品以供選擇,助您分散投資,建立多元全球資產配置組合,捕捉每個投資良機。
- 全球資產配置:香港作為亞洲主要國際金融中心,掌握投資環球金融市場優勢。中國工商銀行(亞洲)為您提供更豐富的理財產品選擇,使資產組合更多元化,實現全球資產配置。
- 多元化選擇:中國工商銀行(亞洲)為您提供涵蓋政府、政府機關、金融機構及企業財團發行的合資格債券產品,助您穩健地逐步將財富增值。
- 靈活期限:因應自己的理財需要,選擇不同年期之債券。最短年期為一至三年,最長可達三十年。
- 全面買賣服務:我們提供全面債券買賣服務,包括代收債券利息、權益行使及到期贖回債券;您更可透過本行之二手市場買賣服務,根據市場情況沽出手上持有的債券套現。
存款
我們提供11種貨幣存款選擇,包括人民幣、港元、美金、歐元、英鎊、澳幣、新西蘭幣、加幣、瑞士法郎、日元和新加坡幣。
客戶必須持有境內大灣區工行I類賬戶用以綁定「南向通」投資專戶。
客戶的I類結算賬戶必須在境內大灣區9大城市之一(包括廣州丶深圳丶珠海丶佛山丶惠州、東莞丶中山丶江門及肇慶)的工行開立。如客戶持有境內工行I類結算賬戶而其賬戶所在地不屬於大灣區9大城市,則不可用作「南向通」專戶綁定,並須於境內大灣區工行重新開立。
客戶必須開立中國工商銀行(亞洲)綜合賬戶並註冊網上銀行方可使用手機銀行服務。債券產品不適用透過手機銀行購買。
「跨境理財通」手機理財服務 - 快速入門
立即下載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手機應用程式
於App Store或Google Play搜尋「工銀亞洲」或「ICBC (Asia)」,或掃瞄以下二維碼,即可下載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手機銀行應用程式。
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知多點
- 「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是什麼?
答:是指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和港澳投資者,通過各自的銀行體系建立的閉環式資金管道,跨境投資對方銀行銷售的的合資格投資產品或理財產品(統稱「投資產品」)。跨境理財通的突破在於提供一條正式和便捷的渠道,首次允許零售投資者直接跨境開設和操作投資戶口,有更大的自主度去選擇理財產品。
按照購買主體身份可分為「南向通」及「北向通」。「南向通」是指內地合資格居民通過指定管道投資港澳銀行銷售的合資格理財產品;「北向通」則指港澳合資格居民通過指定管道投資內地銀行銷售的合資格投資產品。 - 閉環式資金管理是什麼?
答:無論辦理「北向通」還是「南向通」,均採用人民幣作跨境交易。兩地投資者於辦理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所匯入的資金專款專用,理財產品贖回所得資金以人民幣原路跨境匯回,並以「閉環」方式管理。境內資金在閉環的南向交易中不會真正出境,而境外資金在北向交易中亦不會採用在岸人民幣入境結匯。
內地結算賬戶與中國工商銀行(亞洲)「北向通」專用賬戶「一對一」配對和綁定,須以人民幣進行跨境匯款,確保資金閉環流動。所以,所有相關投資資金任何時候只能經原路匯回匯款專戶。 - 可否同時在多間銀行開立「南向通」或「北向通」投資專戶?
答:不可以。「南向通」或「北向通」投資者在任何時候只能在一家銀行開立一個投資專戶和一個匯款專戶。 - 個人投資限額有多少?該筆資金可否用作其他用途(如質押融資、購買保險等)?
答:每名「北向通」或「南向通」投資者的個人投資額度為RMB¥300萬,如果投資者同時選擇銀行和持牌法團渠道進行投資,在銀行和持牌法團的個人額度各為150萬元人民幣。在任何時候均不可多於個人額度。無論是「北向通」或「南向通」投資專戶內的資金以及所購買的指定投資產品均不可用作其他用途(如質押融資、購買保險等)。此外,更不可以把投資專戶內的資金劃轉至其他賬戶及不得從投資專戶提取現金。 - 個人額度的使用量如何計算?
「北向通」個人額度使用量 = 「北向通」流入內地資金的累計總額 ─ 「北向通」由內地流出資金的累計總額
舉例說,「北向通」投資者A從香港匯款RMB¥80萬到內地購買投資產品,其投資者個人額度用量將為RMB¥80萬;如果該投資者後來退出部份投資,並將部分收益及本金(以RMB¥20萬爲例)匯回香港,該投資者個人額度用量則會變成RMB¥60萬(即RMB¥80萬- RMB¥20萬)。
「南向通」個人額度使用量 = 「南向通」由內地流出的資金累計總額 ─ 「南向通」流入內地的資金累計總額
舉例說,「南向通」投資者B從內地匯款RMB¥80萬到香港購買理財產品,其投資者個人額度使用量將為RMB¥80萬;如果該投資者後來退出部份投資,並將部分收益及本金(以RMB¥20萬爲例)匯回內地,該投資者個人額度使用量則會變成RMB¥60萬(即RMB¥80萬 - RMB¥20萬)。
- 業務試點總額度有多少?
答:「北向通」和「南向通」業務試點總額度各為RMB¥1,500億,由港澳兩地共用。假若「北向通」總額度用罄,處理「北向通」相關的從香港匯至內地的匯款指示便需要暫停。而從內地匯返回香港的匯款及已匯款到投資專戶的投資指示則不受影響。假若「南向通」總額度用罄,處理「南向通」相關的從內地匯至香港的匯款指示便需要暫停。而從香港匯返回內地的匯款及已匯款到投資專戶的投資指示則不受影響。 - 「北向通」基本申請資格是什麼?
- 年滿18歲
- 持有有效的香港身份證(包括永久性和非永久性居民)
- 有效往來內地通行證
- 以個人名義作投資(不接受以聯名形式或公司客戶作投資)
- 經香港銀行評估為不屬於弱勢社群客戶
- 「南向通」基本申請資格是什麼?
- 年滿18周歲並持有有效期內的內地居民身份證
-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1
- 具有粵港澳大灣區內地9市2戶籍或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9市連續繳納社保或個人所得稅滿2年
- 已在大灣區內地銀行開立I類賬戶借記卡(如客戶未開立I類銀行賬戶可在提交理財通服務申請的同時申請開戶)
- 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驗,且滿足最近3個月家庭金融淨資產月末餘額不低於RMB¥100萬,或者最近3個月家庭金融資產月末餘額不低於RMB¥200萬,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於40萬元人民幣
- 已辦理的有效內地居民往來港澳通行證
- 有效的境內住址證明
- 以個人名義作投資(不接受以聯名形式或公司客戶作投資)
- 經香港銀行評估為不屬於弱勢社群客戶
民事行為能力需滿足如下兩個條件:1) 公民滿18周歲以上(對於16周歲以上而不滿18周歲,但是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自然人,法律將視為具完全民事行為能力);2) 精神狀況健康正常。
大灣區內地9大城市包括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及肇慶。
如欲了解更多有關「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詳情,請瀏覽香港金管局網頁。
請注意: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知多點的內容乃本行根據於2024年1月24日發布的《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實施細則》及香港金融管理局網站最新資訊所撰寫,僅供參考之用,並不應被視為投資建議及不構成招攬任何人投資於本文所述之任何產品,亦不構成/被視為中國工商銀行(亞洲)向香港以外公眾積極推廣其「跨境理財通」服務。
客戶服務熱線:(852) 218 95588(選擇語言後再按2)
「跨境理財通」專屬投訴郵箱:wmc.enquiry@icbcasia.com
提示:借定唔借?還得到先好借!投資涉及風險,受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按此。
註:
- 「北向通」或「南向通」均採用人民幣跨境交易。客戶於辦理「跨境理財通」所匯入的資金專款專用,理財產品贖回所得資金以人民幣原路跨境匯回,並以「閉環」方式管理。
- 每位「北向通」或「南向通」客戶只可在一家銀行開立一個投資專戶和一個匯款專戶。每名客戶的個人投資額度為RMB¥300萬,如果投資者同時選擇銀行和持牌法團渠道進行投資,在銀行和持牌法團的個人額度各為150萬元人民幣。在任何時候均不多於個人額度。無論是「北向通」或「南向通」投資專戶內的資金以及所購買的指定投資產品均不可用作其他用途(如質押融資、購買保險等)。
- 「北向通」及「南向通」業務試點總額度各為RMB¥1,500億。假若「北向通」總額度用罄,處理「北向通」相關的從香港匯至中國內地的匯款指示便需要暫停。而從中國內地匯返回香港的匯款及已匯款到投資專戶的投資指示則不受影響。假若「南向通」總額度用罄,處理「南向通」相關的從中國內地匯至香港的匯款指示便需要暫停。而從香港匯返回中國內地的匯款及已匯款到投資專戶的投資指示則不受影響。
- 中國工商銀行(亞洲)「北向通」匯款專戶的儲蓄戶口的存款/中國工商銀行(亞洲)「南向通」投資專戶的儲蓄戶口的存款及不超過五年期的定期存款是符合香港的存款保障計劃保障資格的存款。
- 在中國工商銀行持有的工行「北向通」投資專戶/工行「南向通」匯款戶的存款並非受保障存款,不受香港的存款保障計劃保障。
風險披露:
基金:投資涉及風險,基金價格可升亦可跌,甚至可能變成毫無價值。買賣基金未必一定能夠賺取利潤,反而可能會招致虧損。投資於非本土貨幣結算的基金或會受到匯率波動的影響,可能會導致本金出現虧損。任何基金的過去表現並不一定可作為將來表現的指引。
債券:債券主要提供中長期的投資,閣下應準備於整段投資期內將資金投資於債券上;若閣下選擇在到期日之前提早出售債券,可能會損失部份或全部的投資本金額。您亦須承擔發行人的信貸風險。債券的價格可能會非常波動,其影響因素包括但不限於利率、債券息差及流通性溢價的波動。故此買賣債券帶有風險,投資者未必能夠賺取利潤,可能會招致損失。本行並不保證二手市場之存在。
外匯:外幣的價值須承受因匯率波動而產生的風險。倘若您選擇將外幣兌換為其他貨幣時的匯率較當初兌換外幣時的匯率為差,則可能會因而蒙受本金損失。
有關人民幣的風險:人民幣是目前受限制的貨幣。由於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管制,兌換或使用人民幣必須受到外匯管制和/或限制的影響,所以無法保證人民幣不會發生干擾轉讓、兌換或流動性的情況。因此,閣下可能無法將人民幣轉換成其他可自由兌換的貨幣。
重要聲明:以上風險披露聲明不能披露所有涉及的風險,如欲索取完整之風險披露聲明,可向本行各分行查詢。投資前應先閱讀有關產品發售文件、財務報表及相關的風險聲明,並應就本身的財務狀況及需要、投資目標及經驗,詳細考慮並決定該投資是否切合本身特定的投資需要及承受風險的能力。您應於進行任何交易或投資前尋求獨立的財務及專業意見,方可作出有關投資決定。此宣傳文件所載資料並非亦不應被視為投資建議,亦不構成招攬任何人投資於本文所述之任何產品,亦不構成/被視為中國工商銀行(亞洲)向香港以外公眾積極推廣其「跨境理財通」服務。此宣傳文件由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有限公司(「本行」)刊發,內容未經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審閱。
本行分銷基金公司的基金產品,而有關基金產品是基金公司而非本行的產品;對於本行與客戶之間因銷售過程或處理有關交易而產生的合資格爭議(定義見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的金融糾紛調解的中心職權範圍),本行須與客戶進行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程序;然而,對於有關基金產品的合約條款的任何爭議應由基金公司與客戶直接解決。
「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或「本行」乃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有限公司之簡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