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 - 中国工商银行(亚洲)
背景介绍
为吸引高净值投资者来港投资并促进香港经济发展,香港于2024年3月1日正式推出“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New Capital Investment Entrant Scheme)。该计划的目的是吸引资产拥有人在香港落户发展,并透过调配和管理财富,发掘香港多元的投资机会。合资格人士在符合投资管理规定和7年期满后,投资者及其家庭成员可以申请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取得在香港无条件逗留(即让他们进入香港并在香港逗留,而不受任何逗留条件或期限所限制)。
本行的服务
![]()
免费咨询服务
免费提供“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相关咨询服务,介绍计划的要求,协助您度身订造符合计划所规定的稳健投资方案。
![]()
免费资产汇报服务
按要求向投资推广署做出资产汇报,助您稳妥顺利地完成计划。
![]()
财富传承
您将享受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私人银行部(“私人银行”)提供的全面的增值服务和符合计划的产品,同时满足您个人财富管理、事业发展及家族传承等全方位需求。
详情请咨询您的专属私人银行客户经理。
上述服务受条款及细则约束。
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
- 申请资格
- 申请人提出净资产审查申请时须年满18岁或以上;
- 申请人须证明没有不良入境记录,并符合一般入境及保安规定;
- 证明有能力为自己和受养人(如有)提供生计及住所;
- 申请日期前6个月的整段时间内,一直绝对实益拥有市值不少于3,000万港元(或等值外币)净值的净资产或净资本(包括与家庭成员1共同拥有的资产或资本中由申请人绝对实益拥有的份额)
- 投资不少于3,000万港元(或等值外币)净值于其绝对实益拥有的获许投资资产。
- 计划的适用范围
申请人须属于本计划涵盖的以下其中一种类别:- 外国国民2;
- 中国籍而已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
- 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及
- 台湾华籍居民。
- 获许投资资产
申请人须向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投资组合投入300万港元。另外,申请人须投资最少2,700万港元于以下任何获许资产:- 股票
- 债务证券
- 存款证(300万港元为上限)
- 后偿债券
- 合资格集体投资计划
- 有限合伙基金条例注册的有限合伙基金的拥有权权益(1000万港元为上限)
- 房地产(包括非住宅及住宅,房地产获计入符合最低投资门槛的要求的总投资上限为1,500万港元,当中住宅房地产的投资上限为1000万港元)
- 投资管理规定
申请人/投资者须把获许金融资产存于其在合格金融中介机构开立的指定账户,该指定账户须专用作买卖获许金融资产。申请人在根据本计划获准留港期间,不得减少已承诺的投资。
如果申请人处置或变卖属于本计划合资格投资项目的获许金融资产,申请人须在指定期限前把不少于该等获许金融资产总市值的款项再投资于获许投资资产。
本网页内资料源自以下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投资推广署及入境事务处网页,如欲了解计划详情,请参阅投资推广署及入境事务处提供的最新详尽资料,有关资料可能会随时更新:
https://www.newcies.gov.hk/zh-cn/
www.immd.gov.hk
相关资料
家庭成员指根据《税务条例》附表16E第4条所界定的家族成员。
阿富汗、古巴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国民不包括在内。保安局/入境处会不时检讨被排除的国家/地区名单。无国籍但已在外国取得永久性居民身份并持有确实可以重新进入该国的文件的人士。符合本计划的申请资格。
重要声明
本文件的任何内容均不应被解释为招揽任何要约购买或出售任何证券、投资或其他本文所述之任何产品的要约、建议或推荐。本文件上的任何信息均不应被解释为投资建议,或关于任何顾问产品或服务的适用性或适当性的建议或陈述;或购买或出售任何证券、金融产品或工具的要约或招揽;或参与任何特定投资策略的邀请。投资者在做出任何投资决策之前,应寻求独立专业建议。此文件由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本行”)刊发,内容未经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审阅。
本行不对本文件的任何内容或信息的准确性或完整性承担任何责任。本文件可能随时修改,恕不另行通知。本文件上包含的任何意见或预测,均基于本行在准备本文件当其时认为可靠的来源,但本行不保证其在任何时候的有效性、准确性或完整性。本文件尚未获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的审阅。
风险声明
投资涉及风险。过往表现不一定可作为将来表现的指引。投资产品的价值可能会下跌,也可能会上涨,甚至可能变成毫无价值。买卖投资产品未必一定能够赚取利润,反而可能会招致亏损。请参阅相关产品发售文件、财务报表以获取详细信息,包括风险因素。您应确保充分了解与投资相关的风险,并应就本身的财务状况及需要、投资目标及经验,详细考虑并决定该投资产品是否切合本身特定的投资需要及承受风险的能力。
如中英文版本存在歧义,以英文版本为准。
“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或“本行”乃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