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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基金认购费划一0.8% - 中国工商银行(亚洲)

ESG基金认购费划一0.8%

ESG基金认购费

推广期: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推广期内,客户认购合资格ESG基金,认购费划一为0.8%。

一般条款及细则

1

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本行」)保留随时修订及/或取消本推广优惠及条款及细则的绝对酌情权,毋须事先通知客户。

2

如有任何争议,本行保留最终决定权。

3

非本条款及细则中任何一方的任何人士或实体,将不会拥有于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第623章)下强制执行本条款及细则中任何部分的权利。

4

如中、英版本有任何歧异,一概以中文版本为准。


「ESG基金认购费划一0.8%」条款及细则

1

推广期由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包括首尾两天(「推广期」)。

2

推广期内,客户认购合资格ESG基金,认购费划一为0.8%。

3

合资格ESG基金请参考附件,本行将不时更新“合资格ESG基金名单”。

4

优惠适用于分行、个人网上银行或个人手机银行进行之交易。


风险披露:

投资涉及风险,投资产品价格有时可能会非常波动,投资产品价格可升亦可跌,甚至可能变成毫无价值。买卖投资产品未必一定能够赚取利润,反而可能会招致亏损。任何投资产品的过去表现并不一定可作为将来表现的指引。

基金:投资于非本土货币结算的基金或会受到汇率波动的影响,可能会导致本金出现亏损。


重要声明:

以上风险披露声明不能披露所有涉及的风险,如欲索取完整之风险披露声明,可向本行各分行查询。投资前应先阅读有关产品发售文件、财务报表及相关的风险声明,并应就本身的财务状况及需要、投资目标及经验,详细考虑并决定该投资是否切合本身特定的投资需要及承受风险的能力。您应于进行任何交易或投资前寻求独立的财务及专业意见,方可作出有关投资决定。此宣传文件所载资料并非亦不应被视为投资建议,亦不构成招揽任何人投资于本文所述之任何产品。此宣传文件由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本行」)刊发,内容未经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审阅。

本行是为基金公司分销基金产品,而有关基金产品是基金公司而非本行的产品;对于本行与客户之间因销售过程或处理有关交易而产生的合资格争议(定义见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的金融纠纷调解的中心职权范围),本行须与客户进行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程序;然而,对于有关基金产品的合约条款的任何争议应由基金公司与客户直接解决。


「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或「本行」乃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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