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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金融行业可持续发展报告》③
 

  11月26日,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旗下智库21世纪资管研究院发布了《中国消费金融行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报告》在调研了众多的银行信用卡机构、消费金融公司、互联网平台的基础上,分析了消费金融行业发展的市场环境,及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提出了消费金融可持续发展的五大原则,即客户适当性原则、价格合理性原则、信息透明性原则、隐私保护性原则、产品创新性原则,并相应给出了政策建议。

  在国家推动金融让利、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大背景下,消费金融公司仍面临诸多挑战,此时更应彰显其普惠金融的本色,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服务更广泛的用户群体。

  我们基于专业研究,调研了众多的银行信用卡机构、消费金融公司、互联网平台,访谈了业界高管、行业专家,对行业长期发展的关键矛盾进行了讨论。这其中包括,消费金融的商业模式、客户对象、定价原则、行业伦理等问题,并对行业在可持续发展转型中面临的挑战和机遇进行了梳理。

  1、政策收紧:规范发展乃势在必行

  商业银行是消费金融市场最早的参与者。在整体经济下行压力下,各银行间同业竞争增强,银行业净利润收紧,而利率市场化导致利差收窄,商业银行传统存贷利差收入下降。为实现利润最大化,商业银行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发展消费金融业务是商业银行零售业务转型中的重要一环。

  目前,传统商业银行参与消费金融业务的方式包括直接、间接两个层面。一方面,商业银行依托自营业务直接从事消费金融业务;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参股设立消费金融公司,作为资金方间接参与消费金融业务。

  商业银行开展的传统消费金融业务主要分为两类:信用卡和个人消费贷款,其中信用卡是银行开展消费金融业务的主要模式,而个人消费贷款包括车贷,以及装修、教育、旅游等场景金融业务。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受访认为,自2009年中国银监会颁布《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开始,监管机构对消费金融公司发展给予了极大的政策鼓励与支持,获批的消费金融公司迅速由最初的4家试点公司发展到目前30家,业务范围拓展至全国。在2015年到2017年上半年的消费金融迅猛发展阶段,消费金融行业内出现了滥发高利贷、暴力催收等违法违规现象,2017年开始,监管部门加大整治力度,多部委就消费金融业务颁布了多项规范管理通知,消费金融进入规范发展阶段。2019年,针对消费金融行业出现的砍头息、暴力征收、个人信息滥用等问题监管机构进行了大力治理和规范,以保证消费金融行业合规、稳健发展。

  2、客户下沉:普惠金融应“普”而适度

  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初衷,是为了扩大消费发展普惠金融。大部分消费金融公司在早期以信贷便捷快速帮助一部分客户获得了及时资金支持。

  在快速拓客之下,消费金融客户数量呈现爆发式增长。据中国银行业协会数据,截至2020年底,消费金融公司客户数为16339.47万人,相比2016年增加了6倍左右。

  消费金融公司客户群体以低学历、低收入的“长尾客户”为主,据中国银行业协会统计,2019年,15家消费金融公司的客户中25%-50%是高中及以下学历,低学历人群占据了相当比重,且具有逐步升高的趋势。消费金融公司客群下沉拓展效应较为明显。

  有部分消费金融公司客户群体进一步下沉,中国银行业协会数据显示,有4家消费金融公司,月收入在3000元以下的客户占比超过50%,向低收入群体服务的特点较为突出。但也有少数消费金融公司月收入5000元以上客户群体占比较高。

  在城市选择方面,消费金融公司还出现向三四线城市下沉的趋势,三线及以下城市人群占比超过50%。据中国银行业协会统计,三线及以下城市可统计数据的21家消费金融公司中,14家公司客户占比在25%-75%之间,且占比不断上升;县域及以下区域可统计数据的19家消费金融公司中,8家客户占比在25%-50%之间,且这一比例不断上升。这意味着消费金融公司正在向三四线城市,甚至县城区域不断下沉。

  此外,近年来消费贷客户群体呈现年轻化的趋势,据统计,部分消费金融公司80后、90后客户占比达到90%以上。其中,90后客户占比普遍在50%左右,有9家消费金融公司的占比达50%-75%。收入分布方面,月收入在3000-5000元的客户群体为消费金融公司占比最大的客户群体。

  从客户资质来说,目前尚有一半的人群没有被央行征信系统覆盖,这意味着消费金融触达的下沉客户,部分缺乏征信记录甚至是“白户”,其偿还贷款的能力和意愿较为薄弱。

  消费金融公司在面对信用卡与银行零售贷款竞争时,客户群体不断下沉,是近两年引发其声誉风险背后的实质原因之一。随着客户不断下沉,风险定价与借款人的偿还能力、意愿之间存在矛盾,引发了部分“不该贷”“过度贷”的问题。

  这并非消费金融公司本意,其受行业的定位、经营范围、商业模式都存在客观的影响。因此,未来,消费金融若要实现“普惠”,建议有关部门继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为消费金融公司提供更多数据支持。其二则是需要进一步统筹个人借款授信额度。具体而言,可参照信用卡业务“刚性扣减”等做法,建立有效的个人信贷约束机制,设置个人可借款的机构数量和授信额度上限。

  只有这样,普惠金融才能进一步做到“普”而适度。

  3、贷款利率:上限下行寻“惠”之平衡

  在消费金融发展过程中,不可绕开的一个争议是贷款利率。一种声音认为,由于消费金融面对客群较为下沉,必须要高利率才能实现商业可持续,但另一种声音认为,由于高利率使得行业整体形象受损。

  南财智库调研获知,在银行信用卡、消费金融公司、小贷公司、互联网平台之中,一般而言信用卡人群较为优质,承担的相应利率水平较低,信用卡利率水平多数在年化12%-18%之间。消费金融公司客户人群与信用卡有一定的重叠,但多数还会继续下沉,其真实利率水平不同机构选择不同:部分机构选择的是18%-24%之间,即略高于信用卡,但低于司法解释中民间借贷“两限三区”中受到法律保护的24%年化利率,但少数消费金融公司采用24%-36%之间的年化利率,涵盖了上述司法解释中的“自然债务区”,即24%和36%之间部分为自然之债,不得经由诉讼程序、国家强制力得以执行,债务人已经履行的部分亦不得要求返还。36%目前是消费金融市场合规的最高利率,因为超过36%的债务部分会被认定为“无效区”,法院将对超出部分的约定认定为无效,即便债务人已经偿还亦可请求债权人予以返还。小贷公司、互联网平台的利率水平多数高于消费金融公司,但也不绝对,其最高利率水平目前被限制在36%之内。

  消费金融的利率是否还存在下行空间?

  智库调研发现,消费金融的利率成本主要包括资金成本、风险损失成本、整体运营成本三大要素。客观来说,由于客户分层不同,消费金融公司、小贷公司、互联网平台承担的客户违约风险高于银行信用卡,因此需要相对较高的利率来覆盖这部分高风险。

  在调研中,部分消费金融公司称,年化24%利率几乎是消费金融的成本线,按照其公司24%以内的利率设置要求,基本已经成本线运营,因此降价空间非常有限。但对于执行36%利率水平的公司来说,目前盈利情况较好,尚有一定的下行空间。

  有消费金融公司向南财智库算了一笔账:定价结构中获客成本大约7-8个点,风险成本约为6-10个点(平均期限为7-9个月,年化计算之后风险成本会上升),即最低利率为13%-18%才能覆盖风险和获客成本,再加上4%-10%的融资成本,最终成本会达到17%-28%之间。

  从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角度来看,过高利率会给行业带来声誉和伦理风险。头豹研究院分析师王怀远表示,目前消费金融的利率较高主要还是由于风险成本相对较高,若能降低借款人风险,贷款产品利率仍有下行空间。

  智库调研中,大部分金融机构也认同这一观点,有金融机构高管表示,无论是从宏观角度,还是微观角度,贷款利率仍有下降的空间,但也应注重风险与微利的有效平衡,实现可持续发展。若定价太高,则不利于普惠目标实现;若定价太低,不仅影响金融机构积极性,而且金融机构发展也恐难以为继。

  近些年来,国家也密集出台相关政策来规范贷款利率,引导消费金融机构下调利率。2019年8月,人民银行宣布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利率并轨”首先从贷款端入手,持续引导贷款利率下行。2020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将原有的民间借贷利率上限,调整为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进一步规制和约束了过高的民间借贷利率。以2021年4月20日央行公布的1年期LPR3.85%计算,当前民间借贷利率上限为15.4%,相较于此前的24%红线、36%底线的要求下降幅度较大。

  调研中多数机构认可,客户终端贷款年化利率应保持在24%以下,并继续下行。消费金融从业机构应严格执行央行要求,全面、准确向客户展示年化利率,并将对客户定价情况逐笔报送金融管理部门,主动接受价格监管。这是推动金融机构优胜劣汰、实现普惠使命的必要约束。

  从国际比较的角度对照邻国日本来看,目前消费金融的利率已经控制在20%以内。当然,其也有日本“零利率”导致的消费金融行业融资成本较低的优势。

  日本在20世纪70-80年代的经济增长期曾经历消费金融过度繁荣的情况,根据有关数据统计,在20世纪70年代末,日本有超过20万家经营消费金融业务的公司,其中90%以上是“个人公司”,其贷款利率并无监管约束。较为著名的案例是1998年上市的贷款公司武富士公司,其贷款利率一般高于30%,被视为高利贷,并且伴有黑社会催收等问题。在经济泡沫破灭后,巨额利润相对应的是国内因经济因素自杀的人数急剧上升。

  2003年开始,日本开始从立法角度保护借款人,分别颁布了《个人信息保护法》,修改制定《破产法》,并在2006年推出《贷款业法》,规定逐次降低贷款利息上限,并引入信贷总量规则。

  利率控制上,日本最高法院规定,所有超过《利息限制法》上限的利息均为无效,且贷款额不得超过借贷者年收入的三分之一。贷款额10万日元以下年利率上限为20%,100万日元以下年利率上限为18%,超过100万日元的年利率上限是15%,多出的利息部分,要全部退还给借贷者。法令从2010年6月18日起全面实施。2010年11月,武富士公司应声破产。

  为了降低利率,消费金融机构可以从融资成本、运营成本、风险成本等方面入手,但同时也需要监管和社会环境的共同努力,这其中包括,降低消费金融公司融资成本、打破流量垄断、完善社会征信数据等。

  4、成本控制:基础设施仍待完善

  贷款利率的畸高与融资成本居高不下密切相关。总体而言,消费金融公司融资成本不低,融资渠道不够顺畅。目前仅有招联消费金融、兴业消费金融等少数几家银行系机构,能够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将融资成本维持在相对较低水平。

  消金公司融资渠道一般分为四种:接受股东境内子公司及境内股东的存款、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及同业拆借。一般而言,消金公司初创时期主要资金来源主要为:接受股东境内子公司及境内股东的存款;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包括银行和信托;发行金融债包括金融债和资产支持债券;同业拆借一般是短期资金,92天以内。

  融资渠道选择上,多数消金公司重度依赖同业拆借,而非银系消金公司拆借成本较高。南财智库调研中,不少消金公司反馈2021年以来其遭遇融资难问题。有消金公司指出,近期同业授信下降,金融机构不愿意投资消金资产。此外,由于行业利率不断下降,消金公司大股东增资意愿不强。对于某些从事联合贷、助贷业务较多的大型互联网公司,受强监管影响,也遭遇了合作的中型银行的清理,面临资金和业务收缩的局面。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消金公司获取市场化融资也并不容易,政策严格,准入门槛较高。消费金融公司在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行金融债、同业拆借等业务上,因成立时间、经营成果等方面有硬性要求,新设立的公司难以在初创期满足审批条件。

  截至2020年12月末,共有20家消费金融公司获批银行间同业拆借,13家获批信贷资产证券化,5家获批发行金融债券。例如,消费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需要满足严格的条件,要求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资本充足率不低于监管部门的最低要求;最近三年连续盈利;风险监管指标符合审慎监管要求;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要求的其他条件。目前,仅有中银消费金融、捷信消费金融、兴业消费金融、招联消费金融、马上消费金融等五家机构获批发行金融债。资产证券化方面,蚂蚁系“无限杠杆”的融资方式受阻。受到银保监会和央行去年11月联合发布的《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影响,2020年以来蚂蚁系融资量已呈下降趋势。Wind数据显示,2019年全年“蚂蚁系”两家小贷公司发行ABS数量52只,发行金额为1211.82亿元,2020年发行ABS数量37只,发行金额为770亿元,下降36.46%。而截至2021年5月25日,“蚂蚁系”小贷公司尚未发行ABS项目。

  2021年6月3日,重庆蚂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获批开业。银保监会非银有关负责人向研究人员表示,蚂蚁消费金融公司开业后,将按照蚂蚁集团消费信贷业务整改方案,有序承接两家小贷公司中符合监管规定的消费信贷业务。自蚂蚁消费金融公司开业起1年过渡期内,两家小贷公司实现平稳有序市场退出。过渡期内,蚂蚁集团也将按照监管要求妥善做好小贷公司存续资产支持证券(ABS)的处理工作,维护金融市场稳定。

  此外,按照整改方案,蚂蚁集团应在蚂蚁消费金融公司开业6个月内完成“花呗”“借呗”的品牌整改工作。整改完成后,“花呗”“借呗”将成为蚂蚁消费金融公司的专属消费信贷产品,其他金融机构借助蚂蚁集团提供的数据信息所发放的消费信贷,不再标挂“花呗”“借呗”名称。

  如果说上述情况属于合理约束杠杆,但持牌消费金融公司资产证券化也出现了放缓迹象。2020年全年,马上消费金融、捷信消费金融、兴业消费金融、湖北消费金融等机构发行ABS金额合计约138.65亿元,较2019年全年发行总金额210.44亿元减少34.11%。

  就融资成本而言,受《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影响,同业借款业务在银行端既要占用传统信贷规模又要占用非标债权资产额度,且多数银行非标债权资产额度均有限制,为此银行更倾向于将有限的非标额度投向更高收益的资产。这间接提高了消费金融公司同业借款的价格,进而增加其融资成本。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厘清消费金融公司同业借款的债权资产属性,取消其在同业借款中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认定。

  征信成本方面,个人征信数据是消费金融公司信贷审批决策的重要依据,也是风控流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内容。消费金融公司在信贷管理各环节查询客户征信数据,但多环节的重复查询导致成本增加,尤其是贷后管理环节的征信查询支出较高。因此,部分消费金融公司在贷后管理过程中较少查询征信,导致其难以有效防范“共债”风险。有关部门可进一步整合降低金融机构查询征信数据费用,间接降低征信管理成本。

  获客成本方面,诸多互联网平台对线上流量形成垄断,导致消费金融公司线上获客成本居高不下。若对各互联网平台流量分发成本不予约束,将加速流量质量的下降,进一步加剧客户“共债”风险。受此影响,消费金融公司对客户的贷款利率也将水涨船高。建议相关部门有效规范互联网平台与金融机构合作的流量分发模式和分润方式,进一步约束高企的流量获客成本。

  5、线上转型:金融科技助全面赋能

  去年疫情以来倒逼消费金融公司具备线上服务能力,数字化转型成为消费金融公司的重要课题,而随着金融科技赋能,消费金融公司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科技将进一步改变并推动消费金融行业的发展。消费金融服务场景将不断丰富。金融科技将成为消费金融公司竞争的核心关键因素。

  目前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API等各类科技已被广泛应用于消费全融全价值链,助力消费金融机构提升客户经营和服务质量、提高运营效率、加强风险管控,进一步促进其业务增长和利润水平。

  未来随着大数据以及云计算技术为整个消费金融借贷过程提供智能风控服务,将有效降低消费金融业务坏账风险,降低风险成本。与此同时部分业务或者环节转向线上,也有助于消费金融公司降低运营成本。

  大数据应用于获客环节则可助消费金融公司精准获客、搭建智能营销体系、降低获客成本。消费金融公司借助大数据等金融技术可以识别、预测有信贷需求的潜在客户,实现精准引流。人工智能则已经应用于客户服务领域,目前通过人工智能来测算客户的信用等级从而量身定制专属金融服务成为可能,这也能最大程度上满足二三线城市长尾客户的贷款需求,降低信息差带来的沟通成本。

  监管部门也鼓励持牌机构加快创新,提升数字化能力及金融服务能力。

  从整个大的消费金融市场发展趋势看,第一个大的方向是进一步向持牌合规方向发展,第二大方向为金融科技赋能。未来以金融科技为核心能力,兼具合规经营能力的持牌机构更容易胜出。

  南财智库从调研中获悉,区块链技术或为消费金融公司线上风控难题提供解决方案。

  区块链作为多方协作、难以篡改的分布式加密技术近年来广受关注,去年年底,马上消费金融、中信消费金融、兴业消费金融等消费金融公司陆续上线了区块链存证业务,涵盖了资金端、资产端、贷后管理等方面,对风险控制、ABS常态化发行、化解案件纠纷等起到了优化作用。

  6、关注小微:适度服务个体工商户

  在调研过程中,南财智库发现,很多原先传统意义中的从事消费金融的非持牌机构开始转型小微企业贷款,这在金融体系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智库在调研中发现,个体工商户对贷款的需求较为强烈,但难以区分是用于消费还是经营,特别是小微企业主经营过程中存在大量应收账款和货品积压,消费信贷往往被用于经营需求;或者虽然用于消费,但其实是为了免于从小微企业支取资金,确保其经营不受影响,界限并不清晰。

  客观而言,中国有大量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有海量融资需求尚未得到满足。根据全国工商联去年5月8日发布的《2019-2020小微融资状况报告》,2019年,我国小微经营者数量快速增加,全年净增超过1000万。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新增企业739.1万家,其中绝大多数是小微企业。2019年底,我国共有个体工商户8261万户,相比2018年增长933万户,增长幅度达到接近13个百分点。

  上述《报告》并指出,相比头部小微经营者,长尾小微经营者的单笔资金需求额度较小,呈现出“高频”“小额”的特点。调查发现,2019年有融资需求的长尾小微经营者中,73.7%的融资需求在50万以下,他们资金需求主要集中在20万以内,每笔贷款周期平均在3个月左右。这意味着这个群体稍微扶一把就能存活。

  有金融机构高管表示,从金融服务现状来看,个体工商户介于个人消费者与小微企业之间,超过9500万,对提升城市活力、稳定社会就业等具有重要作用。这部分群体短期资金周转需求强烈,但难以享受到小微金融政策倾斜,成为了普惠金融服务的“夹心层”,缺乏必要的关注与支持。在具体业务实践上,多数商业银行因服务成本和风控成本较高,对其下沉服务的力度和意愿均有限,而小贷机构等因集约化和数字化能力不足,无法形成可持续的规模经济,一定程度上直接导致个体工商户转向价格高企的民间借贷寻求资金。尽管法律上对民间借贷利率有所约束,但仍需要有正规金融机构对这部分客户提供及时和精准的支持。

  目前,类似于平安普惠等非持牌公司已经大力发展小微贷款,80%客群画像是雇员30人以内、年营收500万元以内的小微企业及个体户,相应其贷款利率也下降到20%以内(已经将第三方保险增信服务计入其中)。这种服务模式类似于小贷公司,不同的是其做的是全国性业务。不可否认的是,小微企业主由于经营数据的不可持续性,很难从银行贷到款,实际上存在信贷“缺口”。

  调研中,部分机构认为,只要是个人贷款,消费贷并未流入股市和楼市,应鼓励消费金融应时而变,加强普惠服务的有效供给,尤其是对个体工商户应提供及时、精准的金融支持。

  7、总结:可持续发展蓝海

  虽然面临多重挑战,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在经历非持牌机构被大力整顿清退、严监管政策频出后或迎来新的发展空间。

  随着行业乱象被逐步整顿,监管趋于严厉和体系化,消费金融行业也从野蛮生长阶段迈入合规发展阶段。非持牌机构退场也让出了更多市场空间,形成目前持牌机构和互联网头部平台为主的市场格局。

  而去年底以来监管部门加强了对金融科技公司尤其是互联网头部平台的监管力度,抑制头部平台信贷业务的快速扩张和行业集中度提升,通过统一监管要求减少监管套利。消费金融公司可凭借在资金端的优势,协同股东资源,借机提升消费金融公司在消费金融行业的市场份额。

  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的优势突出,目前基本已接入央行征信,强化对借款人的威慑力,将降低借款人道德风险,有助于持牌消费金融机构进一步开拓下沉市场。已设立的持牌公司多为混合所有制结构,丰富的股东背景还将为持牌金融机构带来渠道、客户、数据、技术等多种优势资源,可结合自身优势,形成业务特色。

  互联网平台作为产业链其中一环,依赖与资金方合作开展业务,与消费金融公司存在既竞争又合作的关系。消费金融公司可通过与互联网平台合作获取海量长尾客户。

  目前消费金融行业正在经历政策、市场、监管、技术等因素导致的阵痛期,但是,无论是不断加强的监管政策,还是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都将帮助整个行业追本溯源,回到普惠金融的初心,在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引导下,未来消费金融行业仍将是一片蓝海。

  (工行网站特约作者:周炎炎)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2021-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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