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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达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16年10月18日 14:59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
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我们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公司与山东科达基建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相关资料在会前进
行详细审阅,现就该议案发表事先认可意见如下:
一、公司与关联方山东科达基建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行为,基于公司
原有基建业务项目收尾工作产生的,属于日常经营中的业务,遵循了公平、公正
的交易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
情形。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山东科达基
建有限公司产生依赖。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蔡立君 张 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摘自世华财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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