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9月03日 00:30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
次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
会议材料于 2016 年 8 月 28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陆鹏程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其中董
事田会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钢设备有限公司向恒丰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钢设备有限公司向恒丰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6 亿元
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一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由中钢
设备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在各自预算范围内分配使用。同意公司为其提供最高额
度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担保对应的综合授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综合授
信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详见同日公告的《对外
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16-103)。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召开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召开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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