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9月14日 17:37
中国沿海煤炭运力交收港口升贴水及滞期费率公告 (2016.9.16- 2016.9.30)
2016-09-14 15:00:00
尊敬的各会员单位及交易商:
根据《上海航运运价交易有限公司中国沿海煤炭运力交收细则》相关规定,经过研究决定,对适用本期中国沿海煤炭运力交收港口升贴水及滞期费率的参考标准,公示如下:
中国沿海煤炭运力交收港口升贴水及滞期费率的参考标准(9月16日至9月30日)
http://www.ssefc.com/content-7-22778.html
注1: 标准船型:4-5万载重吨干散货船舶。
注2: 适载货种:煤炭。
装/卸货所用时间累积并两港合并使用,从船舶抵达锚地后开始起算,超过7天开始计算滞期。滞期费以每天1元/吨×天计,买方应按日支付给卖方。滞期费应按日连续累计,不足一日按比例计算。
上海航运运价交易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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