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输入30

保险

您所在的位置:
河南安阳人保财险识破校园方责任险骗赔案
 

  案情简介

  2012年6月1日,人保财险河南省分公司95518报案中心接到王某报案称:“小朋友冯某在安阳县瓦店乡哈佛幼儿园台阶上摔倒,致左胳膊受伤,已住进安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安阳人保财险查勘员在现场查勘时了解到,伤者冯某是从约30公分高的台阶上摔下来的,造成其面部和左小臂受伤。随后,查勘员又到安阳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医疗跟踪,看到伤者冯某时,认为其从约30公分高的台阶上摔下来不应该伤得那么严重。在医院时还看到一疑似小孩父亲的人面部同样有轻微擦伤,因当时人多,问其身份时未正面回答即走开。

  数日后,安阳人保财险查勘人员再次到幼儿园询问其园长,冯某是否确实是在园内摔伤的?园长又作了肯定的回答。当查勘人员要求见当时带班的老师时,园长说其已经不干了,也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查勘人员多方了解,仍无法排除多个疑点,于6月7日将该案移交内部稽查大队。

  调查经过

  安阳人保财险稽查大队接到案件后,与查勘人员到安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再次取证,见到了伤者及其父亲(在医院陪护,即上次查勘人员看到的那位),在向伤者的父亲说明了来意后,伤者的父亲坚持称孩子是在幼儿园摔伤的。当问及园方支付了多少医疗费用时,他说目前都是自己支付的(如果真是在幼儿园摔伤的,伤者家属是不会不让幼儿园付医疗费的,且当时巳经花费8000多元)。据伤者本人描述,其是在玩滑梯时摔伤的,且当时摔伤的还有其母亲。这时查勘人员看到和小孩邻床的一位30多岁的女子右小臂严重骨折,小臂上有钢架固定,看来很严重。查勘人员联想到小孩的父亲面部也有擦伤,认为其一家三口骑电动车或摩托车摔伤的可能性较大。于是,调查人员再次问小孩的父亲事实究竟是怎么回事?这时,孩子的父亲说:“当听说孩子在幼儿园摔伤消息后,就骑电动车带着孩子母亲往幼儿园赶,路上不小心就摔了。”

  根据调查情况,查勘人员基本认定冯某不是在幼儿园摔伤的。理由如下:1.小孩6岁,面部严重擦伤,左胳膊小臂骨折,其面部的伤需要有一定的速度才能造成,从30公分高的台阶上摔伤的可能性不大。2.“六一”儿童节,幼儿园都要放假,孩子当天不应该出现在幼儿园。3.一家三口同时受伤,且都有擦伤,同时摔伤的可能性较大。4.伤者父亲在查勘人员调查过程中,存在遮遮掩掩的行为,不太正常。

  鉴于以上原因,安阳人保财险直接电话通知幼儿园园长,声明该案件有骗保嫌疑,如果放弃索赔,不追究其责任,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处理结果

  幼儿园经过慎重考虑,主动放弃索赔,并致电95518要求注销该案。

  思考

  随着保险的普及,社会公众的保险意识也逐步增强,与此同时,一些人也就打起了浑水摸鱼的主意。作为保险企业,为了维护合法参保人员的利益,在为被保险人员提供贴心服务的同时,也要在现场查勘或事故取证时,多一点细心,多一点思考,多问几个为什么,确保事故理赔科学合理,对骗赔行为坚决予以打击,为保险业务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摘自中国保险报 2014-12-17)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