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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第3期人民币理财产品--“珠联币合”人民币增强型浮动收益理财产品A款ZL0801
 

  一、增强型浮动收益理财产品概述
  本产品投资对象包括境内市场和境外市场两个部分。
  境内市场主要投资于工商银行(委托人)委托信托公司(受托人)设立的新股申购链式信托计划(以下简称“链式信托”),进行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非定向增发股票以及新发行可转债的申购,中签股票原则上在可以上市流动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卖出,通过一、二级市场价差获取收益。也可投资于债券、存款、货币市场基金、高信用等级的企业贷款信托、票据信托等投资工具。
  另将境内市场运作资金不超过5%的部分投资于境外市场,购买人民币结构性产品。
  本产品期限1年,但银行有权按照提前终止条款的约定行使提前终止权。

  二、产品介绍

产品名称
增强型浮动收益理财产品产品代码:ZL0801
期限
1年
投资及收益币种
人民币
募集期
2008年1月22日~1月28日
募集上限
3亿元一旦达到募集上限,银行有权提前终止产品认购
认购起点/追加金额
5万元,追加金额以1千元整数倍增加
起始日
2008年1月29日
封闭期
2008年1月29日~2008年3月31日
预计到期日
2009年2月4日(遇已中签股票未在该日前上市等特殊情况,银行可将到期日推后不超过七个工作日,此时银行将进行公告。)
预期费后年收益率
4~28%
产品相关费率
固定费率:1%(年化)(包括销售费、托管费、投资品管理费)。
提前终止
自起始日开始每三个月内,若满足人民币结构性产品自动终止机制(参见人民币结构性产品自动终止机制部分),则银行将在该期的第三个月末提前终止本产品。提前终止日为:2008年4月29日2008年7月29日2008年10月29日
违约终止
客户申请提前全部或部分终止本产品视为违约。客户申请全部或部分违约终止本产品时,违约终止部分没有收益,并须向银行一次性缴付相当于违约终止金额4%的违约金。2008年4月1日(含)起每月第一个北京工作日,客户可到我行网点申请违约终止理财产品。募集期及封闭期内不接受违约终止申请。
本金收益到账日
提前终止/违约/到期日后七个工作日内到账。
其他规定
客户购买本产品日至产品募集结束日,投资资金按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但不计入投资本金。募集结束日至产品起始日之间,提前终止日/违约终止日/到期日至资金到账日之间,人民币资金不计利息。本投资理财收益为未扣税收益。
工作日
香港、北京、纽约工作日

  三、人民币结构性产品介绍

期限
1年
结构性产品起始日
2008年1月29日
到期日
2009年2月4日
挂钩标的
理财收益与下述股票表现挂钩:
1. 国美电器(0493.HK);
2. 蒙牛乳业(2319.HK);
3. 东风集团股份(0489.HK);
4. 联想集团(0992.HK)。
期初价格确定日期
2008年1月29日、2008年1月30日、2008年1月31日
观察期/观察日设置

从起始日开始,每个月设为一个观察期,每个观察期期末三个香港证券交易所工作日设为观察日。观察日分别为:
第一个观察期:2008年2月27日、2008年2月28日、2008年2月29日;
第二个观察期:2008年3月27日、2008年3月28日、2008年3月31日;
第三个观察期:2008年4月25日、2008年4月28日、2008年4月29日;
第四个观察期:2008年5月27日、2008年5月28日、2008年5月29日;
第五个观察期:2008年6月26日、2008年6月27日、2008年6月30日;
第六个观察期:2008年7月25日、2008年7月28日、2008年7月29日;
第七个观察期:2008年8月27日、2008年8月28日、2008年8月29日;
第八个观察期:2008年9月25日、2008年9月26日、2008年9月29日;
第九个观察期:2008年10月27日、2008年10月28日、2008年10月29日;
第十个观察期:2008年11月26日、2008年11月27日、2008年11月28日;
第十一个观察期:2008年12月23日、2008年12月24日、2008年12月29日;
第十二个观察期:2009年1月22日、2009年1月23日、2009年1月29日

相关术语界定
1. 期初价格:指每支股票在期初价格确定日期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
2. 观察价格:指每支股票在第N个观察期观察日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
观察机制
1. 若在第N个观察期(N=1,2,3……12)内,最差表现的一支股票观察价格小于期初价格×95%,则该期收益为0。
2. 若在第N个观察期(N=1,2,3……12)内,最差表现的一支股票观察价格大于或等于期初价格×95%,但小于期初价格,则该期收益为9%/12。
3. 若在第N个观察期(N=1,2,3……12)内,最差表现的一支股票观察价格大于或等于期初价格,则该期收益为18%/12。
自动终止机制
若在第N个观察期的观察日(N=1,2,3……11), 最差表现的一支股票观察价格大于或等于期初价格×105%, 结构性产品自动终止。
结构性产品
收益计算公式

若实现观察机制2的观察期有m个,实现观察机制3的观察期有n个。截至自动终止或到期月(t月),结构性产品收益为:

(9%×m+18%×n)
12

工作日
香港、北京、纽约工作日
其他规定
工商银行为计算行

  四、理财收益计算
  理财收益在提前终止或到期时一次性返还,按以下公式计算:
  理财收益=境内市场运作收益+人民币结构性产品运作收益-产品相关成本
  本产品最终收益以工商银行实际支付为准,产品预期收益上不封顶。
  在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如设立的链式信托中还有已中签但未上市的股票时,本产品将自动延长至最后一只中签股票上市日,但延长期最长不超过七个工作日。如在到期日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中签股票仍未上市,信托公司将以一定的溢价水平将中签股票购入,以保证本产品的兑付,同时最大程度的保障投资者利益。

  五、本金及收益支付安排
  1. 提前终止或到期时理财收益及本金支付:
  提前终止或到期,工商银行在提前终止日或到期日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客户理财本金和收益划转至客户指定账户。
  工作日需为香港、北京、纽约工作日。
  2. 违约终止理财资金支付:
  客户申请提前全部或部分终止本产品视为违约。客户申请全部或部分违约终止本产品时,违约终止部分没有收益,并须向银行一次性缴付相当于违约终止金额4%的违约金。封闭期后每个月第一个北京工作日客户可到我行网点申请违约终止理财产品。工商银行于收到违约终止申请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将扣除违约金后的理财资金划转至客户指定账户。

  六、境外市场中断事件
  市场中断事件是指,就任何个股而言发生或存在:
  1. 在该个股相关估值时间结束前一小时内的任何时间在该个股所在交易所发生交易中断;
  2. 在该个股相关估值时间结束前一小时内的任何时间在该个股所在交易所发生交易所中断;
  3. 在该个股所在交易所发生提前收市。
  如果市场中断事件发生,则
  1. 若对于本理财产品的某一挂钩股票,在任何观察日出现市场中断事件,则该股票的观察日将向后顺延至最近一个没有出现市场中断事件的该股票上市交易所工作日;
  2. 本理财产品中任一挂钩股票在任何观察日出现市场中断事件并且该事件持续八个该股票上市交易所工作日或更长时间,则计算行有权在该第八个该证券交易所工作日(不论该日是否发生市场中断事件)以合理的方式核定该挂钩股票的价格。

  七、境外市场股票调整条款
  (一)潜在调整事件
  发生潜在调整事件会对股票的内含价值造成影响,计算行将对股票的期初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潜在调整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1. 个股发生拆股、合股或重新定义股票类别。
  2. 发送现金红利、股票股利或配发证券于该股票持有人。
  3. 股票回购。
  4. 其他会对个股的理论价格产生影响的事件。
  (二)特殊事件。
  1. 特殊事件包括合并、收购、资不抵债、停止上市或国有化等。
  (1)合并事件包括:任何对产业类别的重新区分或导致股票所有权发生不可撤销转移的事件;与其他企业发生合并的事件(合并后公司仍然存在,且合并未对其已发行的股票造成任何影响的事件除外);其他对股票的购买或接管等导致股票所有权发生转移或构成不可撤销的转移承诺事件。
  (2)收购是指接管、换股或其他会导致任何机构通过有偿支付或其他方式,取得或有权利取得被收购公司超过50%低于100%具有投票权的股份。
  (3)资不抵债指自愿或非自愿被清算、破产、无力偿债、解散或任何影响该公司的类似行为,包括:公司的所有股票被要求转移至受托人、清算人或任何类似的官方人员;股票持有人受法律限制无法转移公司股票。
  (4)停止上市指股票因任何原因(除合并事件外)停止在相关交易所上市,且之后未能在该国内的任意交易所重新上市。
  (5)国有化指所有公司股票或所有资产或分支机构资产被国有化、征收或要求转移至政府机关、管理机构或个体。
  2. 在发生特殊事件的当日或之后,计算行依照善意的原则与替换个股挑选原则挑选股票,选择替换的连接个股(替换个股 )取代连接个股篮中受影响者(被替换个股),决定替换个股替换原连接个股的日期(替换日)。
  3. 依照下列公式决定替换个股的期初进场价:
  替换个股期初价格= A × (B / C)
  其中:A 是指替换个股在替换日当天的正式收盘价;
     B 是指被替换个股期初价格;
     C 是指被替换个股在替换日当天的收盘价。
  4. 替换个股挑选原则:替换个股为新加入股票篮个股,该个股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不得为原连接股票篮中的个股;
  (2)必须与被替换个股属于同一产业属性;
  (3)市场价格必须能与被替换个股相比较,且必须与被替换个股拥有相当的国际知名度。
  计算行在挑选及替换个股时,只要秉持诚信原则履行计算行义务,则当替换个股的股价出现变动影响本产品的获利表现时,计算行无须承担责任。

  八、信息公告
  工商银行将在本产品每期最后一个观察日或到期日后七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和各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九、风险揭示
  本理财产品存在投资风险,客户应在投资本理财产品前审慎评估风险,并须确保已经了解本理财产品的性质及所涉及的以下风险:
  (一)市场风险:本产品为非本金保证型理财产品,境内理财资金主要运作方式为新股申购。历史数据显示,新股申购本金损失风险较低,收益水平较高。但历史业绩不代表未来,不排除因市场价格波动、国家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本产品投资本金遭受损失的可能。同时,产品可能涉及投资的企业贷款信托、高信用等级的资产证券化产品、股权及股权收益权信托回购及债券等,不能排除因信用变化导致本产品投资本金遭受损失的可能。
  用于收益增值的人民币结构性产品最终收益率取决于挂钩股票的市场表现,如果在各观察期内,未满足结构性产品收益支付条件,则该结构性产品收益有可能低于同期限储蓄存款利率水平。
  (二)流动性风险:除非达到设定的提前终止条件,否则客户需考虑持有本产品到期。如果客户要求提前全部或部分终止本产品则被视为违约,按前述客户违约终止条款处理。
  (三)到期日顺延风险:如果在第十二个观察日内出现市场中断事件,则相关观察日期按约定条款会分别向后顺延至其最近一个该股票上市交易所工作日,这将导致本理财产品实际理财期限的延长。
  (四)其它风险:战争、自然灾害、重大政治事件、政策变动等不可抗力以及其它不可预知的意外事件可能导致理财财产遭受损失。

  十、特别提示
  中国工商银行将恪守勤勉尽责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组合,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理财服务。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中国工商银行实际支付的为准。
  客户应密切关注我行与本产品有关的信息公告,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中国工商银行对本说明书拥有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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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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