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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专项债要于发行后10个月内基本支出完毕
 

  储备项目发行需求额需达前两年均值的3倍以上。

  河南省办公厅5月18日印发《关于建立专项债券使用管理三项制度的通知》(下称“通知”)。三项制度指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常态化制度、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月调度制度、使用管理督导核查制度。

  通知提出明确的工作目标,即在举债空间允许的前提下,各地经省级发行评审通过、纳入全省专项债券储备库项目的当年债券发行需求额力争常态化保持在前两年年均发行额的3倍以上。

  “项目储备不足或者储备工作做得不到位,这个问题是这两年困扰我们的问题,这是将投资需求转化为有效需求的一个关键,也是后续我们管好用好专项债券资金的前提,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去年12月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在国新办政策吹风会上回答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提问时表示。

  许宏才还表示,这项工作是长期性、基础性工作,需要相关部门共同配合,不断扎实推进,争取每年都有更大进步,经过努力实现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入库一批、发行使用一批、开工建设一批的常态化滚动机制。

  “实质上,项目储备不要分年份,主要还是把项目准备好,跟宏观经济形势相适应,有了债券资金额度后,就尽快把储备项目转入发行使用环节中。”许宏才表示。

  河南此次通知提出,常态化推进项目谋划储备工作:

  一是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项目单位梳理符合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条件的重大项目,按季度报送同级发展改革部门;

  二是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梳理提出本级储备项目清单,在与财政部门协商一致并报本级政府同意后,逐级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

  三是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梳理提出全省储备项目清单,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下旬发各地和省财政厅等省直部门。

  四是国家关于报送项目资金需求的通知下发后,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要在各季度储备项目清单内筛选符合条件的项目形成申报项目清单,报省政府审定后按程序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第二项拟建立的制度为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月调度制度。按照通知要求,专项债券要于发行后10个月内基本支出完毕,每月支出进度原则上不得低于序时进度。

  记者了解到,为准确掌握专项债实际支出情况,今年地方债系统进行升级:一是将原“新增债券支出录入”功能改名为“财政部门支出录入”,用于财政部门进行债券国库拨款信息的录入。二是增加“项目单位实际支出录入”功能,用于项目单位用户进行实际支出信息的填报。

  华东省份某地市财政系统人士表示,专项债支出进度主要关注用于项目建设的专项债,不含中小银行专项债。相应关注三个指标,一是发行进度,其等于债券发行金额/已下达债券额度;二是资金拨付进度,其等于国库拨付金额/债券发行金额;三是实际支出进度,其等于项目单位实际支出金额/国库拨付金额。

  河南通知还明确,对2019年以来所有专项债券项目进行全面调度,对省委和省政府重大战略涉及的专项债券项目、专项债券年度发行额1亿元以上或情况较为复杂项目进行重点调度。

  通知称,河南省财政厅要将月调度情况与以后批次债券额度分配挂钩,对项目储备足、工程推进快、资金使用效益好的地方予以奖励,对项目储备少、工程进度慢、资金使用效益差的地方适当扣减分配额度。

  第三项拟建立的制度为专项债券使用管理核查制度,即建立常态化核查工作机制,每年对本年度专项债券项目储备情况、以前年度发行的专项债券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情况进行全面核查。

  (工行网站特约作者:杨志锦)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2022-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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