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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去年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口2794.3亿美元

 

  据悉,2009年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现进出口总值2794.3亿美元。在区外加工贸易持续大幅下降情况下,全国出口加工区自去年6月开始连续增长,12月进出口值达163.6亿美元,同比增长63.4%,环比增长5.8%,创单月历史最高。

  2009年海关推动设立综合保税区,将一些距离相近的特殊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进行优化合并,实现“强强联合”。同时海关积极在全国出口加工区全面拓展保税物流功能和开展研发、检测、维修业务.

  截至2009年底,我国共设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96个。其中,保税港区13个,综合保税区8个,出口加工区55个,保税物流园区6个,保税区12个,珠澳跨境工业区1个,中哈霍尔果斯边境经济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1个。经过20年的发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已成为我国引进外资和加工贸易发展的重点区域,成为电子信息、生物制药、航空航天等先进制造业集聚区。

  注:本信息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和讯网 2010-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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