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银色债券退款优惠 - 中国工商银行(亚洲)

2025银色债券退款优惠

银色债券退款优惠

推广期内,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本行”)为于本行认购银色债券(“银债”)之退款客户(“合资格客户”)提供以下三大退款优惠。

优惠1:定期存款特惠年利率

推广期: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24日(包括首尾两天)
合资格客户于推广期内凭银债退款到本行分行开立98天或188天定期存款,可享以下特惠年利率*

存款金额 存款期 特惠定存年利率*
港币100,000元或以上 98天 2.5%
188天 2.3%

优惠2:基金认购费实收0.5%优惠

推广期: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1月30日(包括首尾两天)
合资格客户于推广期内凭银债退款以整额方式认购基金产品,可享基金认购费实收0.5%优惠。(可享此优惠之累计认购金额上限为等值HK$3,000,000)


优惠3:港币兑换人民币优惠

推广期: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1月30日(包括首尾两天)
合资格客户于推广期内凭银债退款兑换人民币,可享40点子优惠



*上述特惠定期存款年利率为2025年10月10日本行公布之定期存款年利率并仅供参考。年利率或会因应当时市场情况而有所更改。定期存款会因货币、存款期、存款金额和客户类别而有不同的特惠年利率。本行将于客户开立定期存款时确定最终适用的特惠年利率。


提示:
数码KEY睇紧啲,揿LINK前要三思!
借卖户口中圈套,助洗黑钱毁前途。
投资涉及风险,上述优惠受条款及细则约束。


有关条款及细则之查询详情,欢迎亲临本行各分行或致电客户服务热线 2189 5588。


一般条款及细则:

1

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或“本行”)保留随时修订及/或取消本推广优惠及条款及细则的绝对酌情权。

2

优惠只适用于在首次公开发售期内(即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29日)经本行认购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行的银色债券系列于2028年到期的50,000,000,000港元零售债券(“银色债券”)之客户(“合资格客户”)。

3

优惠只适用于申请认购银色债券的退款资金(“银色债券退款”)。

4

本行有权随时修改优惠及/或本条款及细则,或终止优惠。

5

如有任何争议,本行保留最终决定权。

6

非本条款及细则中任何一方的任何人士或实体,将不会拥有于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第623章)下强制执行本条款及细则中任何部分的权利。

7

如中、英版本有任何歧义,一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定期存款特惠年利率”条款及细则:

1

推广期为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24日(包括首尾两天)(“推广期”)。

2

“银色债券”退款定期存款推广(“优惠”)只适用于透过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本行”/“中国工商银行(亚洲)”)认购银色债券之零售银行个人客户。

3

推广期内,客户以“银色债券”退款于分行叙造上述特定金额及指定期限(如上表所示)之定期存款,才能享受优惠,每位客户只可选择一个存款期并按照适用于该存款期的特惠年利率获享此优惠一次。

4

上表所示之特惠定期存款年利率为2025年10月10日本行公布之定期存款年利率并仅供参考。年利率或会因应当时市场情况而有所更改。定期存款会因货币、存款期、存款金额和客户类别而有不同的特惠年利率。本行将于客户开立定期存款时确定最终适用的特惠年利率。

5

不超过五年期的定期存款是符合香港的存款保障计划保障资格的存款。


“基金认购费实收0.5%优惠”条款及细则:

1

推广期由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1月30日,包括首尾两天(“推广期”)。

2

推广期内,合资格客户凭银色债券退款以整额方式认购基金产品,认购费为0.5%。

3

基金认购费实收0.5%优惠的累计认购金额上限为等值HK$3,000,000。

4

优惠只适用于分行进行的基金交易,不适用于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进行之交易。

5

优惠不适用于基金转换和基金月供计划之认购交易。

6

优惠不可与本行之其他基金优惠同时使用。


“港币兑换人民币优惠”条款及细则:

1

推广期由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1月30日,包括首尾两天(“推广期”)。

2

推广期内,合资格客户凭银色债券退款经本行分行以每个交易日之电汇兑换汇率兑换人民币,可享40点子优惠。

3

优惠只适用于分行进行的交易,不适用于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进行之交易。

4

每位合资格客户最多只可获享此奖赏一次。


风险披露:

投资涉及风险,投资产品价格有时可能会非常波动,投资产品价格可升亦可跌,甚至可能变成毫无价值。投资产品未必一定能够赚取利润,反而可能会招致亏损。任何投资产品的过去表现并不一定可作为将来表现的指引。

基金:投资于非本土货币结算的基金或会受到汇率波动的影响,可能会导致本金出现亏损。

外汇买卖风险:货币兑换风险 - 外币的价值须承受因汇率波动而产生的风险。倘若您选择将外币兑换为其他货币时的汇率较当初兑换外币时的汇率为差,则可能会因而蒙受本金损失。

有关人民币的风险:人民币是目前受限制的货币。由于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管制,兑换或使用人民币必须受到外汇管制和/或限制的影响,所以无法保证人民币不会发生干扰转让、兑换或流动性的情况。因此,阁下可能无法将人民币转换成其他可自由兑换的货币。


重要声明:

以上风险披露声明不能披露所有涉及的风险,如欲索取完整之风险披露声明,可向本行各分行查询。投资前应先阅读有关产品发售文件、财务报表及相关的风险声明,并应就本身的财务状况及需要、投资目标及经验,详细考虑并决定该投资是否切合本身特定的投资需要及承受风险的能力。您应于进行任何交易或投资前寻求独立的财务及专业意见,方可作出有关投资决定。此宣传文件所载资料并非亦不应被视为投资建议,亦不构成招揽任何人投资于本文所述之任何产品。此宣传文件由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本行”)刊发,内容未经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审阅。

本行是为基金公司分销基金产品,而有关基金产品是基金公司而非本行的产品;对于本行与客户之间因销售过程或处理有关交易而产生的合资格争议(定义见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的金融纠纷调解的中心职权范围),本行须与客户进行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程序;然而,对于有关基金产品的合约条款的任何争议应由基金公司与客户直接解决。


“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或“本行”乃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之简称。